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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栏目受理社会公众反映的湖北省交通工作部门在执法、管理和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与交通工作相关的事项。
一、举报中的所有信息不对外公开,回复内容将通过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。
二、投诉人应先向责任单位或属地相关部门反映,越级反映的,应告知有关部门、单位或地区的处理意见和结果;应按规定格式准确填写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地址等要素(举报可以例外);投诉人应实事求是反映情况,虚报者必须承担相应责任。
三、重复提交投诉或举报。如果您重复提交,我们将只受理其中的一个。
四、不属于本栏目受理范围的问题被视为无效问题,本栏目管理人员有权对此删改并不再告知。
五、如果您要咨询或提交意见建议,请直接访问本网站的留言咨询、厅长信箱栏目。
六、对于您反映的问题,我们将尽快作出答复。
七、输入信件提交时产生的投诉密码,可以查询信件的办理状态和处理结果。
八、为方便您及时解决问题,我们对以下经常遇到的问题加以分类,请您直接与相关部门联系:
1. 如果您在道路上发生了纠纷、交通事故等问题,请直接与当地交警联系;
2 . 如果您对城市道路交通有好的建议和想法,请直接与当地建设部门联系;
3 . 如果您对公交车的线路或方式有独特的看法,请直接与当地政府或公交总公司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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